福建省老年人消费者权益报告出炉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1-30 编辑:黄水来
六成老年人认为消费权益易受损害 调查结果表明,我省61.3%的老年人认为消费权益容易受到损害。目前,我省老年人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停留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留购物凭证上,忽视了产品的功能和价签、服务人员的态度、服务场所的方便性等;有67.6%的老年人认为引起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商品质量”,有47.1%认为是“虚假宣传,夸大其辞”,还有39.7%认为“退换货难”、 32.4% 认为“售后维修服务不到位”、 29.4%认为 “价格欺诈”。 调查结果还表明,帮助老年人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要摆上议事日程。有61.4%的老年人对维权结果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或一般;有46.9%老年人不去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怎么维权,有28.1%的老年人感到没有精力去维权。此外,有56.3%的老年人希望设置老年人消费专区,有18.3%希望定期听取老年人对商家的意见,还有16.3%老年人建议建设无障碍通道。 省消委会建议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消费需求,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丰富老年商品,设立老年消费专区,配置便利的服务设施,树立爱老敬老的服务理念,满足和扶持老年人的消费意愿,提高老年人的消费幸福感。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和完善社区养老,强化社区医院的职能和医疗水平,满足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同时建立绿色维权渠道,加强老年消费市场监管,全方位为老年消费者提供社会支持,让老年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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