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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董事长因输油管爆炸被处分
来源:新华网 2011-11-24 编辑:林洪熙

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将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李伟,天津辉盛达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张海军、总经理张德胜,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经理刘昌东,中燃油公司市场处处长沈璠等14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给予29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廖永远记过处分;分别给予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刘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总监贺荣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立华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明禹行政记过处分;依法免去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董事长张景福的董事长职务,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孙宏伟,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陈石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辉盛达公司、上海祥诚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处以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责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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