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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部门进行校车安全专项督查
来源:东南网 2011-11-23 编辑:黄水来

教育部门及学校对校车审核、驾驶人准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隐患排查、一车一档、标识或标牌喷涂(张贴)、专人跟车查验、校车维护保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交通安全教育、校车超员超载和改装拼装的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营运资格审查、监管情况,开展各类非法从事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及处理情况。

我省有望由政府投入经费进行校车采购

省政府安委会第三季度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了各类校车责任主体。由学校自行购买的校车,责任主体是学校;向正规客运公司租赁的校车,责任主体是客运公司,日常由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监管;向私人租赁的校车,责任主体也是学校,日常由交警部分负责监管。据介绍,目前我省由学校自行购买校车的学校所占比例并不高,大部分学校都是采用租赁的形式。据透露,我省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校车省级标准,并有望实现由政府投入经费进行校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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