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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
来源:新华网 2011-11-18 编辑:林洪熙

无锡市今年7月被列入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捐献和获取试点城市,批准展开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移植工作。9月和11月,两位19岁、一位17岁的小伙子,分别因脑胶质瘤、脑干出血和特重型脑外伤医治无效去世,他们的父母决定无偿捐献出儿子的多个器官,用于救治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症病人。3位捐献者共捐出6个肾脏、3个肝脏、2个肺脏、2个眼角膜,让10名器官衰竭患者重获新生、2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

与世界各国一样,器官紧缺是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我国每年约有100万终末期肾病患者,约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每年急需移植挽救生命的患者众多。

2007年,我国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走上法制化轨道,在国际移植界引起良好反响。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肺移植科主任陈静瑜教授说,自2002年成功开展国内第一例肺移植治疗肺气肿以来,到今年10月,无锡市人民医院已完成120例单、双肺移植手术,占全国肺移植手术的一半。“但移植器官从何而来,一直是中国器官移植医生在国际学术场合中难以回避的尴尬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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