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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全市逐步推广“国标校车”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1-11-18 编辑:黄水来

【动态】教育局:学校应专人查验校车运载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18日讯(记者李建芳 杨阳 通讯员 林建通 冯昭潭 文/图)福州市教育局昨日下午召开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全市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推行7项措施,要求学校要认真开展校车摸排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杜绝“黑校车”。

一是重视并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充分认识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邀请当地民警、专家给学生讲解交规。抓好“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文明出行”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五小”(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农用机动车、小四轮农用机动车、四轮农用机动车)等非客用车辆。

三是加强和完善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开展校车摸排整治,逐步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杜绝“黑校车”,健全校车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人一档”。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要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和审验,确保安全性能可靠方能使用。中小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运载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违规行为应当制止。

四是严禁中小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五是整治校门口交通秩序。六是积极推行农村地区“周末学生班车”。

七是组织开展交通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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