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日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11-16 编辑:林洪熙
修改的基本原则是: (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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