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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逐步实行高中教育免学费制度
来源:东南网 2011-11-03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3日讯(驻福州记者 林芹)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出台。引人关注的是,福州市明确提出将逐步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明确提出,2011年秋季开始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到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对低保和贫困家庭幼儿以及残疾幼儿、留守幼儿等减免保育教育费。逐步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制度。对特殊学校学生从学前教育阶段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对少数民族中学生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

《规划》还确定,福州将计划投资21亿元,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确保全部达到抗震等级要求,完成1700座、235万平米校舍的加固改造与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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