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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
来源:东南网 2011-10-28 编辑:唐丽萍

保障房的准入条件,由当地市县政府根据实际适时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城市居民家庭如申请保障房,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登记表。同时,申请家庭须提供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及书面诚信承诺;提交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

保障对象确定后,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公开评分、摇号的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建立轮候名册,轮候期内分期、分批组织申请家庭(个人)参加配租配售选房。

公租房配租后的租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可申请续租;廉租房的租房补贴将按月或季度发放,但当年的廉租补贴须在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上市交易,我省也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会界定政府与购买人的资产份额,经济适用房出售所得款须按比例返还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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