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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弊案二审逆转扁珍获重刑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10-13 编辑:黄水来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家涉及二次金改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二审宣判,原本在一审中获判无罪的陈水扁及吴淑珍,分别重判18年及11年。紧咬陈水扁家弊案的国民党籍民代邱毅说,二审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符合社会正义。

邱毅说:“自从几个案子的判决对陈水扁家有利后,陈水扁在台司法界的暗桩就一个一个的冒出来,不过从台‘高院’这个判决看来,司法界中有良心的法官还是占多数,所以陈水扁在司法界的暗桩们,就很难再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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