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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县(处)级干部女性占16.1%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1-10-09 编辑:唐丽萍

同时,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比重提高了,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也逐步提高。2010年,在闽全国人大代表61人中,女性代表14人,比2000年提高5.1个百分点;省级人大代表女性131人,比2000年提高3.5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底,我省机关女干部占全省机关干部总数的19.43%。厅级女干部占全省厅级干部总数的14%,县(处)级女干部占全省处级干部总数的16.1%。

但值得一提的是,10年来,妇女艾滋病防治工作仍然艰巨,艾滋病报告例数呈不断上升趋势;妇女就业层次较低、参政比例偏低等仍是难点。

此外,10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但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所占比重却有所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9475件、拐卖妇女案484起,查破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刑事案件7053起,解救被拐妇女4167人。2010年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妇女所占比重为27.1%,比2000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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