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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将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来源:东南网 2011-09-29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9日讯(记者 廖明生) 昨日,记者从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通过,该局于近日出台了《龙岩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囊括了在龙岩从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房地产等行业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其中最高工资保证金达500万元。

龙岩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曾支队长,介绍了龙岩市该措施出台的背景,“这几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屡有发生,有些单位工程结束后就离开了龙岩,这让支队也很头疼,这项措施出台后,将有效遏制此类现象。”曾支队长介绍,“目前局里正在申请保证金的专项账户,账户申请下来后就马上可以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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