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民代邱议莹掌掴国民党民代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09-29 编辑:黄水来
李庆华事后认为,邱议莹掌掴经媒体报道后,导致他名誉受损,提告求偿150万元并登报道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邱议莹确实侵害李庆华名誉,判决赔偿30万元,但不用登报道歉。 双方都不服,上诉到台“高院”,台“高院”审理认定邱议莹抒发个人意见与情绪,已超过民代行使职权范围,不受言论免责权保障;另法官认定邱议莹当众掌掴行为,导致李庆华难堪、受辱,贬损李庆华的名誉权,仍判邱议莹应赔偿30万元,但不必登报道歉。 由于民事诉讼规定,上诉所得利益达金额150万元以上,才可上诉到三审法院,因此邱议莹被判赔偿30万元部分不得上诉,但李庆华提告求偿150万元,仍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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