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残疾人将有望减免四种费用
来源:东南网 2011-09-27 编辑:唐丽萍
草案还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资助,对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收费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景区(点),应当对残疾人给予免费或者优惠;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草案明确,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当年本级留成,各安排相应比例专项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相关链接 我省残疾人达221.1万人 2006年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各类残疾人总数为221.1万人,占总人口的6.25%,涉及家庭人口近600万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受教育程度、就业比例、社保覆盖率和社会参与度整体上偏低。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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