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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本应该成为社会诚信的倡导者
来源:东南网 2011-08-13 编辑:黄水来

然而,随着公路超期收费成为普遍现象,公众的怨言和呼声都自然难免。因为这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的问题,而且已经并将继续产生诸多社会问题,最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公信问题。既然曾经明示收费年限,收费到期后或继续“闷声发财”,或随便找个理由继续收费,就失去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尤其是以建设法治社会为己任的政府,理应带头依法行政,才能促进群众依法办事氛围的形成。这种出尔反尔的表现,根本站不住脚,实在是得不偿失。更何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财力基础已经不能与当时相提并论,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延用老旧的收费政策,且收个没完没了,而不能体现在加大对公共交通建设的投入上,更是说不过去。二是衍生安全问题。由于收费繁多,而且各地通过增设收费站点,加重了交通参与者的负担,尤其是影响了物流业的发展。这不仅与中央加快物流业发展的精神相悖,更潜伏着重大隐患。因为从事物流业的单位和个人,纷纷通过超载的形式,以实现维持生计和发展所必需的利润。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交通设施的安全,缩短了使用寿命,更成为交通事故高发多发的诱因。

社会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公认的令人忧心的社会问题,且已经并将继续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本应成为社会诚信的倡导者,更应是实践者。而政府在公路收费政策上的言而无信,无疑做出了极坏的示范,既是不可思议的,更是令人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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