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河南平禹37人亡矿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07-20 编辑:黄水来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2010年10月16日,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做出通报,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 通报指出,平禹四矿属于生产矿井,有一个生产采区(一采区)和一个主下山准备采区(二采区)。发生事故的12190工作面为综采准备工作面,位于二采区东翼上部,2008年8月1日,在机巷施工瓦斯抽放孔时曾发生1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事故后,该矿在随后的巷道掘进施工中,采用了由顶板高抽巷打穿层钻孔、条带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2010年7月区域防突措施实施完毕,8月工作面切眼贯通,9月综采设备安装完毕。 通报指出,事故直接原因是:平禹四矿12190工作面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虽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但实际未消除突出危险,在工作面实施打煤层抽放钻孔的局部防突措施期间,调试调直采煤机割煤时扰动了煤体,发生了煤与瓦斯延时突出,导致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事故间接原因是:平禹四矿违反相关技术措施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调试调直采煤机割煤扰动煤体导致煤与瓦斯突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不到位。平禹煤电公司对平禹四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平禹四矿在实施局部防突措施时进行调试调直采煤机等违规违章行为。中平能化集团对平禹煤电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对煤与瓦斯突出复杂性认识不足,未及时发现平禹四矿违规违章行为。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力,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监总局要求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决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切实加强瓦斯综合防治工作。要科学合理安排矿井生产作业计划,保证抽采瓦斯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切实做到“抽、掘、采”平衡。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要督促煤矿企业研究确定适合开采煤层的突出敏感指标、临界值,并根据煤层条件完善突出预测的方法、指标和分析判断模式,提高防突技术手段的有效性、可靠性。 (三)督促煤矿企业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采用更有效的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和严格考核管理机制,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实现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强煤矿劳动组织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要严格劳动用工管理,严禁煤矿变相包工、违规平行作业。要落实培训责任,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保证作业人员及时正确使用避险设施,遇到险情时能够安全避险和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