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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制度建立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7-17 编辑:唐丽萍

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省将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15年,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每个县(市)建成1所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建成1所敬老院。探索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老年父母,在预防保健、权益保障、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务开展试点。

进一步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标准,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制度,对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再生育专项补助制度。(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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