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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公积金首套房贷最高额提至60万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7-07 编辑:唐丽萍

夫妻购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下周起可办理

7月1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以申请最高额度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凡在福州市工作的现役军官的配偶,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也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商业性贷款可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记者6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单职工购首套房最高可贷45万

我市将住房公积金首套购房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去年的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7月11日起,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以申请最高额度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贷款。但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仍保持45万元不变,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保持35万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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