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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有了"国字号"台湾农民创业园
来源:泉州晚报 2011-06-13 编辑:唐丽萍

第二,出台扩大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办法。

在国务院今年3月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新模式,由两岸共同参与编制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近期将由国务院批复实施。

据介绍,福建将在平潭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对台胞在平潭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兴办教育、文化、医疗等项目给予财税、融资、用地等多方面的优惠,同时尽快开通平潭至台湾本岛的海上快速客滚航线,就地办理台胞有关证件。

在福建福州福清、福建泉州惠安、河南焦作修武、广西钦州钦南增设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在福建马尾和青礁、白礁慈济宫,广东梅州,湖南芷江,海南保亭以及山东威海等六处新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第三,认真办好为两岸民众谋福利的实事。

建立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的稳定、专业、高效的贸易平台,实现对台农产品采购的常态化。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在云林县设立了专门机构,并计划陆续在台湾中南部县市增设一系列分支机构。一些大陆省市也采取了类似行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则将继续通过其组织和网络,开展常态化的对台农产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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