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海播报>台湾时政 >正文

台"大选"新规:带手机投票将获刑
来源:东南网 2011-06-06 编辑:黄水来

明年台湾地区领导人、民代选举合并举办,台当局最高行政机构日前已经核定选罢处理原则,民众如果带手机进入投票所,将从重依相关规定处以刑事罚,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台当局内政部门特别呼吁民众,不要携带手机进入投票所,以免触法。

据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民代合并选举,但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相关规定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相关规定有不同之处,包括选举人居住期间、进入投开票所的次数以及携带手机进场的罚则等。台当局内政部门在邀集相关“部会”讨论后,已确定选罢处理原则,并经台当局最高行政部门核定。

首页> 台海播报>台湾时政 >正文
相关新闻
·泰国将在7月3日举行全国大选
·爱尔兰举行80年来最重要大选
·绿营2012"大选"人选5月公告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