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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发明"财产分散保管法"?
2010-11-11 09:01:19

如果说这种规避制度的手段和技巧有多少含金量,或者有多少创新的内涵,那倒实在说不上,却让我们感觉到贪官在腐败问题上的“魔高一丈”。如果按照制度设计的要求,做到集中报告家庭财产等事项,那贪官们就不成其为贪官了。事实上在利欲熏心的刺激下,这些制度在贪官的眼里根本没有战斗力,简直就是聋子的耳朵。尽管李荫奎案件是因为其自己亲手“制造”出来的污染企业而落马的,但案件取得突破却是从封丘县前任县委书记赵建军那里取得的线索,否则李荫奎的“财产分散保管法”,即使不能使其安全地逃脱惩罚,至少也要使案件的突破继续延后。

县委书记能够创造受贿上千次的记录,又能成功地分散保管财产,规避制度的约束,给我们的反腐工作上了很生动的一课。而李荫奎主动上缴廉政账户资金60多万元,更是对津津乐道于“廉政账户”“廉政专柜”反腐措施的人们,以莫大的讽刺。贪官们的贪腐功夫更上层楼了,我们反腐的能力和措施,却总是原地踏步,又如何镇得住贪官们膨胀的贪欲呢。(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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