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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性交友为饵绑架勒索网友
2010-07-10 15:45:30

以结交同性恋朋友为饵,通过网络引诱被害人入套,绑架勒索被害人。日前,仓山区法院以犯绑架罪对冉某成、翁某、薛某分别判处11年、9年、6年的有期徒刑。

2009年10月18日,由冉某成在QQ上发布同性恋交友信息,很快就联系上小林。三人将小林骗至旅社内对其拍摄裸照,并抢走小林50元钱及手机。次日,冉某成用小林的手机与被害人家属联系,索要赎金1万元。(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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