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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2010-06-22 08:21:02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将联合出台文件,将全省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分别提高30元和8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具体实施方案有望7月出台。

民政厅低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救助的特点就是救助对象特殊,全部由政府出钱,并且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再进行救助。政府还出资,使所有救助对象免费参保。(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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