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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银行对二套房仍“认贷”
2010-06-08 18:25:44

4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榕银行人士昨表示,目前暂未接到具体通知,只有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家庭住房查询方式等细节,银行才好执行新规。

7日记者走访了福州湖东路一带银行网点,发现目前二套房认定暂时仍是“认贷”。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二套房新的认定标准,但目前暂未接到上级通知,如何操作也要等具体细则。(东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