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澳门黄金城赌城:|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企业手册不能违反法律

2017-12-28 09:18:52?朱丹?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中山一名工作20年的老员工,因生病不适在上班时间“打盹五分钟”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随后提起仲裁和诉讼。12月25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用人单位解除行为属于违法,应赔偿员工151261.3元。(12月27日《华商报》)

对于这种处罚,企业声称是根据企业内部的员工手册决定的。这显然是不成立的,也不能成为避责的理由。企业员工手册只是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这种手册只适用于企业内部管理使用,尤其要以尊重员工权益为前提,不能与国家法律相违背。

这也有可能就是变相裁员。“打盹五分钟”只是莫须有的罪名。没错,上班打盹是工作责任问题,但也要看具体情形。判决显示,这位员工是因为身体不适。由此可见企业缺乏人情温度。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侵犯员工的权利,也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现实中,总有一些企业出台和制定一些内部手册,将内部手册视为内部法律,用内部制度代替法规执行,不仅站在企业的立场上随便增加条款、制定规定。出现问题,也不是以国家法规为处理标准,而是以内部规定为准则。甚至一些内部规定与国家法规相抵触,甚至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员工权益的漠视,也违反了法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澳门黄金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