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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给坐“救护车”的官员治治“病”?

2015-05-04 17:00:28?徐甫祥?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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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至今,福州市晋安区卫计局从宦溪镇卫生院借用一部救护车,并改装成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区卫计局副局长邓晓玲工作使用。近日,经福州市晋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对区卫计局副局长邓晓玲进行诫勉谈话。(5月4日 人民网)

看似短短的一则新闻,却活脱脱的绘出一幅贪婪至极的官员形象:为了满足专车享用的特权欲,竟然无所不用其极,打起了救护车的主意,而且一用就是6年之久。说他贪婪至极,应该是一点也不冤枉。

碍于中央八项规定的制约,现在在公车超配中打“擦边球”的并不鲜见,其中以在下属部门借用或挪用者居多。但把主意打在了改装救护车的身上,却非此君莫属。或许一个卫生局副局长所管辖的地盘只有救护车可用,在他眼里无非只是沾了一点“近水楼台”的光。殊不知这种以霸占公共医疗资源来满足一己私欲的行径,比起一般的顶风违纪要更加恶劣:与这位副局长坐在救护车改装的专车里怡然自得神情相映衬的,或许是某位患者生命垂危时无车可派的绝望。

不知是被纪委敏锐的目光所捕捉,还是缘于群众的检举揭发,这位官员终于失去了救护车作专车的特权。只不过处理太过畸轻,一顿不温不火的“诫勉谈话”,恐很难产生惩前毖后的效果。近年来,舆论披露的不少官员违规之事,包括上班看黄片、裸泳、打牌乃至嗑瓜子者,几乎无一例外丢掉了官帽,何以这位副局长顶风违纪“霸占”救护车整整6年,当地区纪委的“铁拳”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呢?

这就牵扯出另一个问题:一部救护车,从一个镇卫生院挪来改装成副局长专车,且整整6年,能是副局长一人所为吗?局领导班子会不知情吗?若真是副局长“瞒天过海”,一人肆意妄为,岂是一顿“诫勉谈话”所能过关的。看来,这台救护车的“改装”很有可能是局领导班子的“集体成果”了。

既然是集体决策,显然板子打在副局长一人身上是不合适的,有“丢卒保车”之嫌。当然,作为救护车专用的受益者,受一顿“诫勉谈话”不算太委屈,自然也就想得通了。何况,很可能是“临时工”的该车驾驶员因“多个周末私自使用该车”而被辞退,也算对公众有了交代,可以掩人耳目了。

不过,救护车实在是个庞然大物,岂会来无踪去无影,因此,该局领导班子包括一把手在内实在是脱不了干系:不说是集体顶风违纪,起码也是集体渎职吧。基于此,当地纪委对此事的处理不应以对某一人的“诫勉谈话”草草了结,而应重新调查核实,找出这台救护车的所有参与“改装者”,对查明的所有责任人都应一视同仁予以处理。其次,应通过追责问责,从中找出症结,吸取教训,力求追根溯源,正本清源,促进八项规定的切实执行及干部作风的改变,这才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所在。

既然某些官员如此喜爱乘坐本属病人专用的救护车,显然,无论是参与决策者,还是使用者,都是“有病之人”,理当由纪委好好给他们治一治“病”。否则,一旦风头过去,照样违规不已,如这类救护车充着官员专车之事,还会接二连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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