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澳门黄金城赌城:|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别让“拆错了”成为强拆逃责的借口

2015-03-31 08:07:47?郭文婧?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月29日凌晨,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罗家墩社区,多户居民共计近千平方米房子遭遇强拆,两户在家睡觉的居民拆除前被赶出家门。古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称系拆迁公司误拆。(3月30日《楚天都市报》)

其实,要判断是真的“拆错了”,还是以“拆错了”为借口行强拆之实,其实是很容易判断。第一,拆迁房屋是重大事项,拆迁之前一定要核实相关手续,还有居民在房屋里睡觉,将其赶出家门拆迁,恐怕不是一句“拆错了”就可以蒙混过关的。第二,要看所拆掉的房屋是否本就在拆迁计划之内,如果确实就根本不在拆迁计划之内,“拆错了”也许有可能,但如果本就在拆迁计划之内,那究竟该拿什么来证明是“拆错了”呢?

武汉被“拆错了”的这块地,市政府已经下达了征收公告,拆迁后将用于修建一座公交首末站,只是还没有与所有住户签署补偿协议。也真是“巧合”,被“拆错了”的正是那些还未签协议的“钉子户”。更有趣的是,街道办已委托了独家拆迁公司,居然表示“不知道拆迁是谁所为”;当然,街道办的盘算已经很明确了,“将积极协调,尽快让他们得到合理补偿”。房屋已经被拆了,所谓的“合理补偿”,还不就是政府自说自话。

“拆错了”式的强拆,武汉并非首次发生。基层官员之所以热衷“拆错了”式的强拆,可谓一箭三雕:一是上级的压力,或者腐败的勾结,迫使基层官员不得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二是“拆错了”是一个万能逃责借口,往往最多是道个歉,给予所谓的“合理补偿”了事,即使有事儿,也可以把责任完全推给拆迁公司;三是杀鸡骇猴,没达成协议也拆了,补偿也就那样,胳膊扭不过大腿,剩下的“钉子户”就看着办,越不听话结果越惨。

是否是真的“拆错了”,明眼人一看便知,所谓的错拆,不过是为强拆者找到的借口罢了。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是“拆错了”,显然不应该让运动员给自己当裁判,至少检察院应该装模作样地公诉一下,由法院来判决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吧。

只有拆迁公司不敢强拆,才能避免“拆错了”。乱世要用重典,对拆迁组织者、拆迁者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量刑,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对于背后的官员,也理当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事实已经证明,贪腐官员中并不乏所谓的“干臣”、“能吏”。即使官员真的没有违法之举,但连老百姓的房屋都能“拆错”,至少证明了这些官员践行群众路线不够,而且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给个党政处分,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吧。

可以这样说,“拆错了”是否会成为强拆逃责的借口,在某种程度上,正体现着这个地方的法治水准和政府文明治理的水准。官员、拆迁者、执法者、司法者都应该明白,今天是似乎与你无关的老百姓的房子被“拆错了”,说不定哪一天就轮到你的房子被“拆错了”。法治不彰,即使不是房子被“拆错了”,也有可能是其它方面被“弄错了”,大多数冤假错案不就是这样发生的吗?沉默、装傻,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澳门黄金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