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澳门黄金城赌城:|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地铁禁止拍照不宜搞一刀切

2015-03-19 08:45:04?汪昌莲?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北京地铁官方组织“地铁内可以拍照么”的投票,让市民讨论地铁内是否应该拍照。截至17日晚上6点,有八成市民认为地铁内应该自由拍照。据了解,地铁禁止拍照主要因为安全原因,拍摄容易发生人流滞留或者围观,影响安全。(3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地铁内“禁拍”,地铁部门既无明文规定,又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遭到八成市民反对,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地铁并非是市民“禁地”,属于开放型的公共场所,市民可以“自由拍照”。然而,市民在地铁内“自由拍照”,容易发生人流滞留或者围观,影响安全,地铁内“禁拍”,理由也比较充分。更何况,相对个人权利而言,公共安全显然更重要。

不过,如今大多手机都具有拍摄功能,从而造就了无数业余“摄影家”。遇到好的“风景”,一些市民热衷于用手机拍下来,用于欣赏和留念,地铁也常成为市民拍摄的风景之一。然而,即便是地铁内的“风景”,也不是“想拍就拍”。比如,拍摄乘客,首先应取得乘客本人同意,否则便侵犯了其隐私权和肖像权,尤其对于喜欢“偷拍”的人来说,在公交车、手扶电梯、公共厕所、街边的休闲椅、游泳池等公众场所拍摄他人“走光”,既不符合道德要求,也有违法律规定。又比如,地铁内一些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也不能随便拍摄,否则便有侵权之嫌。

所以,地铁该不该“禁拍”,不宜搞一刀切。首先,市民要加强自律,不允许拍的地方不要拍,更不能干出“偷拍”的勾当。其次,地铁部门在执行“禁拍令”时,应因时而异,因地制宜。比如,在客流高峰时段和地段,就可实行“禁拍”,毕竟,维护乘车秩序和公共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个人拍照权利不能凌驾于其之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澳门黄金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