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黄帽”可以一摘永逸吗?
2015-01-21 14:12: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21日早,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总体情况。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在发布会上宣布,东莞涉黄问题已得到较为彻底整治,曾为涉毒重镇的惠州惠东也已摘掉涉毒重点地区“帽子”。(1月21日 羊城晚报) 昔日“黄气”甚盛且有“性都”之称的东莞,如今摘掉“黄帽”,仅此就足已显现广东公安机关过去一年的艰辛付出。可是,东莞的“黄帽”可以一摘永逸吗? 过去的岁月,针对东莞涉黄问题警方没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可为何总是起起伏伏,反反复复,硝烟一过便接着疯狂,个中原因显然值得剖析和反思。 假如,再有官员以“扫黄不利于安定”、“扫黄影响投资”、“扫黄影响经济”等为由,“不看好”扫黄,唱衰扫黄,甚至竭力反对扫黄;公安机关扫黄行动就此告一段落,一扫万事大吉;整座城市“笑贫不笑娼”的氛围再浓一些,东莞势必就会重返“原形”,拾起“黄帽”照戴不误。 “黄帽”一时之除不代表一世之除,何况摘了还会再戴。所以,东莞的“黄帽”绝不是一摘永逸。要想东莞“黄帽”一摘不复回,取决于官员的扫黄决心,警方的扫黄力度,以及市民对扫黄的态度,只有当官员的决心更加长久,警方的整治更加持久,市民广泛认同支持,达到三者的“完美结合”,到那时或许“黄帽”才有望被彻底摘除。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公安厅将在广州图书馆举办为期10天的全省公安机关“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成果展。对社会而言,展成果当然也是一种警示。不过这个成果展内除了有“成果”,还得有扫黄扫毒的“下一步”,巩固战果的具体措施,向民众宣誓扫黄扫毒是一项持久战役,永远在路上。 东莞“黄帽”已摘,只是暂时性的摘,离彻底的摘,真好似那句经典之言:路漫漫其修远兮。 |
相关阅读:
- [ 09-22]“十面扫黄”需摆脱“稻草人”烦恼
- [ 07-31]东莞娱乐业重开不必大惊小怪
- [ 07-30]东莞8成娱乐场所复业,舍不得孩子咋套狼?
- [ 07-10]××挺住,是几个意思?
- [ 07-09]“按摩房不上锁”是靠谱的扫黄“公式”么?
- [ 06-13]扫黄执法效果如何能更持久
- [ 04-28]新浪涉黄,让谁的良心无处安放
- [ 04-24]让网络色情传播失道寡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