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上,温州市区双屿温金路下寅路段,一名女司机驾驶白色本田车将66岁的陈阿姨撞飞。陈阿姨被送医抢救,因伤重不治身亡。事发后,女司机不愿意下车,并和路人发生言语冲突,导致大量围观群众不满,引发道路交通堵塞,现场围观人数一度达数百人。记者从温州警方处了解到,肇事女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据2014年9月9日 《今日早报》) 可以这么说,女司机驾车撞人肇事后,因为心中极度恐惧没有下车是可以理解的,本人也有过相似的经历。从心理上看,行车途中突然无意撞人毙命,受到瞬间惊吓之后,司机由于心脏极度收缩,会引起脑供氧和脑供血不足,以至于四肢血液因缺少而剧烈发抖,手心冒汗,大脑空白,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惊慌失措。若是受惊吓严重的,还会引起头晕、头痛、恶心、想呕吐、呼吸受限、四肢瘫软、小便失禁等症状,这属于人体本能反应,是不可抗拒的,这个时候令其下车,显然是免为其难。 围观人员的情绪更加剧了女司机的恐慌感。目击者李师傅介绍说,当晚,一名有点年纪的女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白色本田车撞飞三四米远,倒地后直吐鲜血,十来名路人连忙围上去施救。他们还一边打120,一边拦住肇事的白色本田车,让司机下来。白色本田车里坐着一名女司机,她怎么也不愿下车,只是摇下车窗探头出来看了看。几个男子上前指责她乱开车,说了些粗话,女司机立马反骂,双方越吵越凶。那几个男子一边骂,还一边使劲拍车窗。女司机随后关上车窗,坐在车里瞪着路人。不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反倒会逼迫女司机首先考虑自身的安全,此刻她不是不愿意下车,而是根本不敢下车了。 这样,我们也能对女司机在吵嘴过程中说“我会赔钱,不关你们事”之类的话,或许可以理解了。面对情绪愤怒的围观者,面对骂声和拍打车窗声,这恐怕就不是女司机“有钱了不起啊”的事了,而变成了她出自本能的一种安全哀求:我有能力赔偿,请你们不要伤害我。更何况,因为女司机一直没有出来,就有一些好事者趁机起哄,往交警和本田车上扔饮料瓶,还要求大伙一起把车抬翻,幸好被交警制止,没有发生更大的惨剧。面对这种人身安全状况,女司机的“自私”很可能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我们不要说由于性别差异,女性在处置突发情况时的应变能力上,天生就比男性弱,就是本身的气质类型,也决定了一个人在意外面前的表现迥异。无论是属于多血质型和粘液质型,还是属于胆汁质型和抑郁质型,不同的气质会表现出不同的人格品质,也会反映出不同的临机应变素质和能力,其中的差异很大。作为旁观者,对女司机在惊慌失措中做出的选择,不能过于苛求,也大可不必将其上升到道德层面上。 其实,除主观故意外,在车辆肇事中,司机和被撞者都是受害人,都需要同情和保护。尤其是司机,突如其来的心理打击是常人所无法体验的,往往长时间吃不下,睡不着,惶惶不可终日,甚至经常触景生情,惊魂一幕再现,惊慌、恐惧、焦虑等情绪可能会伴随其一生,心灵饱受痛苦的煎熬,对其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但是,在众多交通事故中,司机往往又首先是愤怒情绪的发泄对象,轻者挨骂,重者被打致伤,伤上加伤,无论司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这很不公平。 车辆肇事有刑罚处置司机。因此,在车辆发生事故之后,现场人员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挽救生命的同时,也应该对于那些受到极度惊吓而暂时无法自支的司机给予同情和理解,不能免为其难,强令其做这做那,更不能辱骂殴打,进行二次伤害,防止节外生枝,被坏人利用,这同样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也体现一种做人的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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