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尤溪县关龙凤亭(寺庙)食堂的食物、现金常被盗,迫不得已,寺庙工作人员留了张“劝善字条”,劝小偷别再偷了。不料,小偷竟留纸条回复:“感谢你的支持!”(8月26日《海峡都市报》) 小偷与寺庙的“碰撞”,很有意味。对初次光顾的小偷,寺庙工作人员留下“劝善纸条”,意图感化他。从纸条的行文看来,称“先生”还“问好”,说不抓他是为了“挽救”他,要小偷“讲道义”。出家人慈悲为怀,对小偷可谓是一副菩萨心肠。 可是,在小偷的世界里这些都没有用。小偷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厚颜无耻地留下纸条神回复“感谢你的支持!”让你哭笑不得。人说“盗亦有道”,此小偷的逻辑是不畏鬼神不听劝告,刀枪不入水火不进一向我行我素,只要窃物到手管他什么“劝善”。在强盗逻辑面前,寺庙的感化也失去了应有“灵验”,最后只得被逼改变策略将之擒获。 犯罪嫌疑人陈某23岁,游手好闲,先后7次入庙行窃。尤溪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寺庙也讲究“治病救人”,注重感化修炼,然而却无法挽救一个小偷。在神的世界里,应该是法律无边的,宗教也可教化人的,但这些对一个恶性不改的小偷而言都显得无可奈何。 要挽救一个人,光只慈悲为怀对之无效,需要辅以必要的强制措施。小偷先后7次来偷窃,寺庙的忍让够大的了,直到擒获了小偷才终止行窃。最后还是扭送公安机关,靠用法律来制裁小偷。其实,寺庙的作法错在对一个恶人一味感化,纸条的劝善变成了一种纵容姑息。倘若发现第一次被窃,就积极防御抓获小偷予以法办,那才是真正的“挽救”。 寺庙“劝善”失灵启迪我们,在现实的世界里不能仅拿慈善教化“恶人”,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制裁。对一个没有信仰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法律意识的人,就是神灵也耐他若何?“纸条劝善”犹农夫与蛇,此路不通。 |
相关阅读:
- [ 08-18]比寺庙商业化更重要的……
- [ 08-18]莫让寺庙变成“市庙”
- [ 08-06]寺庙应该走“节俭路线”
- [ 06-30]让“垃圾不落地”成为社会风尚
- [ 06-20]南海行宫
- [ 06-20]让“僧尼同寺”,谁有“建定了”的权力
- [ 06-12]官员受贿修佛像到底该咋评价?
- [ 06-12]慈善抵罪无异于提醒贪官有路可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