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上市公司近期遭遇独立董事离职潮,200多家上市公司的省部级“官员独董”连连去职,成为当下一大热门话题。有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一度有640多个职位由党政卸任官员担任,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独董现象。那么,该如何看待大量卸任官员先前争当独董而今又纷纷弃职的奇怪现象呢?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当时,伴随着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大量的小股东出于维护其权益的需要,要求在董事会中有其代言人,即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能主要是监督管理层和协调与外界的关系。根据美国的相关资料,担任独立董事的人中也有已经退休的政府官员。研究发现,当政府的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较大,企业需要向政府游说以获取其支持时,公司中常常会有很多有政府背景的独立董事。 我国于2001年正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在早期,我国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有会计师、律师、专家学者,“官员独董”大量涌现是近几年的事。笔者认为,我国公司中官员独董大量出现有其现实土壤。首先,我国公司与政府的关系远比美国公司更密切,聘请一些曾经显赫的官员当独董,有可能会为公司争取到政府的投资、好项目、优惠政策等等,这对企业是很有好处的,却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其次,中国的独董制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报酬制度,有些特殊独董如“官员独董”能领取高额的董事酬金。资料显示,在任职期满一年的独立董事中,63位银行业独立董事2012年的平均薪酬高达31万元。近日离任的某上市银行前官员独董去年的年薪高达36.4万元。那些仍有余威的官员当然愿意担任这样既合理又合法的美差,但这与独董制度的基本诉求是相悖的。因为,按照独董的相关规定,他(她)不能与公司有任何经济、人事等方面的关联。显然,中国公司的独董大多是名义上的,独董扮演的角色已与其监管者的角色相去甚远。 在“官员独董”去职理由中,受中组部《澳门黄金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新规约束排名第一。中央之所以做出如此严格的规定,根本目的是重新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限制官员在公司任职独董,就可以断开企业利用某些不正当的政治因素与政府建立起来的不正当关系,使政府在不受利益集团的干扰下制定出更公允的政策,也迫使企业的眼睛更关注于市场而不是必然地盯在政府身上。同时,限制官员在公司任职独董,能切断某些人利用余威通过企业进行寻租的“隧道”,这也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应有之意。另外,限制官员在公司任职独董,把独董的位置让予那些真正独立于企业权益的专业人士,从而在制度上保证独董切实发挥其监督而不是获取外部资源的职能,显然有助于在我国逐步建立起真正的独立董事制度。因此,“官员独董”谢幕值得称道。 剧锦文(作者是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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