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舅舅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十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8人中,除2名婴儿外,6人不同程度受伤,一人腰椎骨折,正在医院治疗。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回应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4月22日,人民网) 一句“打错了人”,就将“当街群殴他人”这一极度恶劣的暴力行径化解于无形,笔者不得不佩服城管“临时工”们的机智。相比于日前发生的“苍南打人的城管被围殴”,合肥这群无缘无故伤害民众的城管,才是真正的“全社会的耻辱”。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有“眼花”犯错的时候,死死揪住“打错人”的城管不放似乎有点不近人情。然而,从城管们打人所用的“专业性”棍棒来看,这并不像一场“意外”,倒更像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伏击”。假如城管们没有打错人,那么这场失败的“伏击”是否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了呢? 假如城管没有打错人,很可能现在正忙着召开各种“总结表彰会”、“经验交流会”,抑或忙着表彰在“伏击”传销者过程中“英勇”打人的先进模范。只可惜,“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没想到这次经验丰富的城管们却看走了眼,把国家公务员当成了传销者,并且不听人家解释,不看人家证件,直接把人打伤,甚至造成骨折,如此嚣张的执法真让人不忍直视,也不敢直视。 更令人后怕的是,假如城管没有打错人,高先生一行人真是“传销者”,只怕挨了打也就白挨了,既不能反抗,也不能追究赔偿,甚至连报警都没人会管,只能自认倒霉。这样看来,城管打错了人还会被追究责任,还会反思认错。假如他们没有打错,纵使伤了人,岂不也能逍遥法外?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打人的城管,不管出于何种动机,他们的行为已然给群众身心造成了伤害,这是既成事实。故而,打错人也好,打对人也罢,绝不能成为打人者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调查真相,不包庇、不掩饰,严惩打人城管,给群众一个满意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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