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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再打我一次”何止娱乐要守文明

2013-12-13 16:12? 玫昆仑?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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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近日,一组被网友命名为“妈妈再打我一次”的漫画,因其无厘头的剧情、莫名的喜感,戳中了广大网民的“笑点”,不少网友纷纷对漫画进行二次创作。这两天,福州女网友“Jeana_铮楠”直接演绎了一个真人版的“妈妈再打我一次”,为还原漫画里的女孩,小尤不惜自毁形象,扎小辫,画腮红。(见12月12日的《海峡都市报》)

小尤这种模仿与创意,确实能展示自己的才华。但是“妈妈再打我一次”的漫画本身是在宣扬暴力,打孩子是法律禁止的,漫画中的呼喊与文明法治社会的需求不符。而今,小尤模仿,不惜“自毁形象”,继而引起人们的再三关注,无疑会放大“打”的含义。若放纵该漫画被恶搞,往轻处说,是娱乐越界;往重处讲,是法盲的表现。

虽说公民有表达的自由,但“妈妈再打我一次”这种暴力不宜张扬。无论是漫画制作者,还是漫画模仿者,都应该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公民,讲究人伦道德,礼义廉耻,不能拿母女之间原本亲密的关系大做文章,甚至恶搞;更不能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将公民文明道德的底线抛于脑后。

其实,在美国,父母对孩子施加的暴力行为是违法的,严重的要取消父母的监护权。而在我国,奉行“棍棒教育”的父母还有很多。殊不知,“棍棒教育”往往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巨大创伤,使家庭对孩子失去吸引力,甚至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妈妈再打我一次”的漫画,无论是恶搞,还是模仿,这种做法真是少点为好;不然,一旦形成不良风气和认知,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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