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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遭“群殴”缘于其一贯“霸道”

www.fjnet.cn?2012-02-14 10:51? 顾长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我们发现,但凡提到电信问题,《人民邮电》报就按捺不住跳将出来反击。上次联通、电信反垄断案是这样,这次哈尔滨工商局对电信收费的整治也是这样。邮电报说,工商局叫停电信资费是越权执法。“我们对哈尔滨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勇气和精神表示赞赏,但对其无视电信行业特性和法律政策环境,越权执法的行为表示惋惜。”

事实真的如邮电报所说吗?工商局真的越权执法了?我们且看一下到底什么是法,到底谁懂法,谁不懂法。邮电报给出的法是《电信条例》,认为电信业监管部门是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叫不叫停资费由主管部门说了算,工商局无权叫停。但工商局作为市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法律角度看,法大于条例,二者冲突,条例应该让位于法,所以一比就知道,谁懂法、谁不懂法。

退两万步来说,众所周知,在消费者投诉当中,对电信行业的投诉历来都是很高的,屡屡“荣登”榜首。在这样糟糕的情形下,如果作为市场执法主体的工商局管不了电信资费,管不了消费纠纷,那么,请问消费者该向谁投诉?向所谓的电信业主管部门投诉吗?如果是,我们想问,电信主管部门何时处理过一起消费纠纷,何时为消费者主持过哪怕一次公道??从管理角度看,这岂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其实,从邮电报咄咄逼人、强词夺理的辩护就可以知道,改革开放这些年,电信业作为寡头垄断企业,早就赚得盆满钵满,财一大气自然就粗了,于是就目空一切,从来不放下矜贵的身段替消费者想一想。先富不仅不带动后富,反而通过压榨后者来让自己富上加富。这才是现今电信业的真实状况。说实话,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我们自身被电信压榨的还算少吗?我们何时有过一次发言权?处处是陷阱,处处是无法选择的霸王条款,电信主管部门管过一次没有??

试举本人一小例。我现在使用的手机卡是中国移动的。我一直对这张卡的消费充满困惑。即便是我一个月一个电话都不打,也会消费十几块。而事实是我只订了五元的来电显示增值业务。我一直搞不懂问题出在哪。今天10086发来一条短信,我才恍然大悟。内容如下:尊敬的客户,截至13日5时29分,您定制的8元WAP套餐免费资源已使用0.01M,剩余49.99M国内免费流量,超出部分流量按照1元/M收取;仅供参阅。这让我想起买卡的时候,业务员的确说过必须定制一种套餐(而且以后还不能退订),不是这种就是那种,否则不卖卡。而其实我对什么叫WAP一点概念也没有,更别提使用了。所以,我从来没真正使用过这个业务,却每个月必须白白给移动八块钱。像我这样被宰的消费者还少吗?这不是强盗是什么?!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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