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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岂能塞责于古人

www.fjnet.cn?2011-12-09 08:59? 郁潇亮?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报道,江西乐安河下游德兴、乐平两市数十万群众饱受污染之苦,但当地矿山企业和环保部门却称,此地早在唐宋年间就开始采铜,污染主要是由于历代废弃矿区产生,现代企业不应代历史受过。这一结论,大概在某种意义上诠释了何谓“环保不力,贻害千年”。

环保理念在中国的勃兴,既是人类社会共识推广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从改革之初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必由之路。在治理污染问题的认识上,政府、企业和民众在这些年里都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正视污染、厘清责任、各司其职,才有可能把业已存在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乐安河下游的污染,有关方面已经有了较为客观的情况汇总:根据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上游有色矿山企业的生产,乐安河流域每年接纳的“三废”污水排放总量达6000多万吨,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种类有20余种。由此带来一系列损失,如9269亩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相关人群重金属中毒病症和奇异怪病时有发生。

从这份调查报告中不难发现,当地的污染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当务之急是查清源头,然后根据责任进行处理。乐平市政府报告已经明确指出,“上游有色矿山企业的生产”造成了这些污染后果,但相关企业和当地环保部门却解释说,“造成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古代遗弃的采矿通道形成的‘老龙废水’”,因为德兴早在唐宋年间就有采铜历史。言下之意,不外乎千年前的古人才是真正的责任人。显然,人们不可能向已经作古的先人索赔,并要求他们治污。

污染责任的认定,应当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并以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如果真是唐宋年间的废矿造成了今天河流的污染,那么有关方面应该出示一份内容翔实的报告,把这些废矿的分布、规模、每年监测得出的数据、与现代企业定期排放废水的比对等结论公之于众,方可令人信服。如果没有这些客观事实作为依据,指责古人造成污染、贻害子孙是站不住脚的。退一步讲,即便污染真的是由古代废矿造成,那么当地环保部门这些年来一直听之任之,直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巨大影响后才蓦然发觉,是不是有失察之过呢?

而事实上,当地企业和环保部门自辩无责的说法也值得商榷。德兴铜矿环保部主任潘兵说,近几年德兴铜矿的环保投入已超过2亿元,完全实现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不可能出现污水外排现象;对此乐平市环保局长黄林给予肯定,理由是目前地表水监测正常。然而,乐平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唐建军坦言,重金属污染危害最大的是土壤,由于缺乏设备,乐平市环保部门从未做过这一检测。他承认,仅靠地表水监测,根本没法测出重金属是否超标。由此看来,当前对乐安河下游污染的检测项目是不全面的,还有完善和补充的余地。只有等更权威、更准确的检测结果出炉以后,才能真正确定究竟谁该为污染负责,在此之前,将唐宋古人抬出作为挡箭牌,未免有搪塞之嫌。

有的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问题暴露后主动为其脱责,虽然在短期内保住了一些 “利税大户”,但牺牲的却是人民群众的长期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居住环境。针对污染问题,问责、治理是一方面,同时还应坚决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严重污染环境,无法治理或拒不治理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先污染、后治理或者边污染、边治理,都不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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