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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伪装逃生”比“不下井”更可怕

www.fjnet.cn?2011-11-14 21:32? 白峰?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2日,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搜救工作进入第三天。截至12日19 时25 分,已发现30 名遇难者遗体,仍有13 人下落不明。多名目击者和当班矿工向记者表示,就是在煤矿发生事故的时,当天的私庄煤矿值班领导并未带班下井。事故发生后,矿领导齐谷明才匆忙下井,并伪装从井下逃生的假象。(11月13日《新京报 》)

为了减轻煤矿灾难,国家安监局紧紧地把矿工生命安全与矿领导生命安全捆绑在一起,按国家安监总局2010 年11月15日施行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规定,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 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而云南师宗煤矿领导也真会玩猫捉老鼠游戏,把规定当儿戏,非但不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与矿工的生命安全捆绑在一起,而且在矿难发生后,匆忙下井并伪装从井下逃生的假象。

其实,伪装逃生比矿领导不下井更可怕。矿领导不下井,说明领导责任意识不强,更没有把矿工生命当回事,是对矿工生命的不负责,事故发生后,起码矿领导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督促下会负责任,更会承担一部分职责。而矿领导伪装逃生是一种推卸责任,是给受难的矿工“雪上加霜”,更是给他们身上栽赃,把领导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让矿工自己承担矿难责任。

这样的伪装逃生并非是矿领导的本能的逃生,而是一种逃避责任,更是一种谋财害命,是把矿工的生命当儿戏,而是保证自己的政治生命、工作生命、身体生命的一种曲线“救国”运动。

这样的伪装逃生,一是不仅仅害了矿工的生命,让矿工死无对证,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成了冤死鬼。还会让人感觉到,矿领导都下井了,而且也逃生了,矿工怎么就不能逃生。二是更对救援不利,会错过救援的最好机会和时机,让救援会在逃生矿领导的错误指导下救援,因而给矿工生命带来最大的损失。三是更会误导和欺骗监督部门,伪装逃生给人感觉上似乎矿领导带班下井了,落实了矿领导下井的相关措施和规定,因而给监督部门进行矿山安全监督带来了不必要的隐患。

矿领导不下井,错在于其不配合工作,或者对安全监督部门的相关措施和规定落实不力。而伪装逃生似乎落实了安全监督部门的相关措施,更是让人感觉上矿领导与矿工是一棵树上的蚂蚱,结果矿工身边并没有矿领导,就连瓦斯员也放弃了监测都在挖煤,这样的安全措施怎么不会有矿难发生,怎么不会有矿工生命的危险。这样的伪装逃生更可怕,可怕到了拿矿工生命当儿戏,可怕到了拿安全当儿戏,对这样的可怕现象,应该一查到底,给死难矿工和家属给一个交待,让伪装逃生的矿领导得到应有惩罚。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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