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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童丐事件,为何又是“没有发现”?
www.fjnet.cn?2011-02-10 18:39? 乔志峰?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安徽太和称存在利用残疾儿童行乞,未发现残害。近日有媒体称安徽阜阳存在拐卖虐待儿童,并使用硫酸烧脸和毒打致残。安徽太和县公安局称进行排查,宫集镇等地确实存在个别人利用残疾儿童行乞行为,但没有发现拐卖儿童集团和据点,以及泼硫酸、铁笼子训练等残害儿童的行为。(2月8日中国新闻网)

针对媒体“安徽阜阳拐卖虐待儿童成风,硫酸烧脸毒打致残 ”的报道,太和警方迅速作出了回应,其反应速度确实够快的。可是,回应速度太快了也并不一定都是好事。面对如此严重的事情,这么短的调查时间果真能彻底查清真相吗?这不得不令人心生疑虑。而警方的调查结果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残害儿童的行为“没有发现”,性质轻得多的“利用残疾儿童行乞行为”确实存在,但也不过是“个别人”的个别行为罢了。

“没有发现”、“暂未发现”、“尚未发现”……类似的说法近年来颇受某些地方政府和某些部门青睐,时不时就要拿出来用一用。号称“北京最牛夜总会”的“天上人间”被查后,北京公安称“还未发现有公权力参与其中”;嫌疑人在看守所突然猝死,家属怀疑其遭遇刑讯逼供,专家调查后作出结论:“未发现死者生前有遭受刑讯逼供的迹象”……另外,“XX警方称暂未发现谋杀证据”、“广西北海称暂未发现公务员考试泄题证据”一类的新闻更是频频见诸报端。

“没有发现”、“暂未发现”、“尚未发现”之类的说法很是巧妙,似应归入“外交辞令”和“模糊语言”之列。这种“模糊语言”的好处,就在于“进可攻、退可守”——如果舆论不再深究、可以蒙混过关,“暂未发现”理所当然就会变成“永不发现”;如果舆论穷追不舍、无法搪塞,也可以见风使舵,毫不脸红地将“暂未发现”变成“经过努力终于发现”。

残害儿童的行为,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两者必居其一。某些人非要拿“没有发现”来搪塞,显得很心虚也很不负责任。老百姓养着“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就是要让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啥事你都是“没有发现”、“暂未发现”,又何谈解决?说难听点,如此滑头的部门和官员,还要他们有什么用呢?并且,之所以总是“没有发现”,某些时候并不是源于水平不够,而是“不敢发现”甚至是“不愿发现”。太和童丐事件究竟是啥情况?我建议安徽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赴太和彻查真相。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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