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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公款出国需一揽子制度
www.fjnet.cn?2010-07-23 09:57? 乔子鲲?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公款出国因其在一些单位成为一种规格、待遇,成为社会热点,是否又需要出台一套制度来堵住漏洞?再如,公款出国回来了,却不见什么成果,变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出国玩玩转转开开眼界而已,纳税人的钱当然承受不了低效率乃至无效率之重,我们又该如何?

北京新近置设新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因公出国须公示,出国经费使用、境外实际活动情况受检查。6月底,中纪委曾就“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八条“解释”。北京出台的公示制度,可以看作是对这一制度的细化与落实,更是一种便于具体操作的措施设计。

值得肯定的是,将公开的理念引入规范公款出国制度设计,将公款出国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就使那些原本想揩公款之油者逡巡不敢现,由此罢了些念想。因而,这一公示制度,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违纪行为扼杀于萌芽状态,对公款出国出境旅游风起到一定遏制作用。

但也应当承认,公示的范围、内容、时间,的确直接影响着监督效果和惩处力度。若仅仅是出国前公示,那么躲在某个堂皇名义下蒙混过关者就可能从此逃脱惩罚。若仅仅是在本单位公示,则因出国在本单位往往是公开的秘密,就未必会产生什么监督作用。若仅仅是简单公示人员、去向、时间、目的,而对具体经费使用、实际活动情况等只检查不公开,则公众就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这些都表明,公开理念诚然可贵,但公开的原则、方法、措施、内容等也同样重要。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即使公示制度的设计与操作都很到位,能够有效遏制公款出国游,未必就能高枕无忧。公款出国游成为社会关注、公众诟病的热点问题,是因为防止它的制度出了问题,因而用公示制度等来堵住漏洞。但是,公款出国因其在一些单位成为一种规格、待遇,成为社会热点,是否又需要出台一套制度来堵住漏洞?再如,公款出国回来了,却不见什么成果,出国的目的抛在一边了,变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出国玩玩转转开开眼界而已,纳税人的钱当然承受不了低效率乃至无效率之重,我们又该如何?

对公款出国问题,不能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修修补补,而应当站在全局的角度,用新的眼光重新检视,并进行一揽子的制度设计。这不仅有利于节约修补制度的成本,更有利于制度在新的环境条件下发挥整体作用,避免顾此失彼的情况。比如,对于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公款出国作出具体规定,就可以把一些无正当理由出国者排除在外,想公款出国游者就得颇费一番思量。再比如,对公款出国归来者要真问成果,而不是谈谈风土人情即糊弄过关,就不仅可以把想出国游者挡在门外,更可以提高公款出国的质量,实现公款出国制度规约的目的。

对公款出国进行系统性的一揽子制度规约,既能使公款出国回归本意、产生效用,又能以刚性制度的不变因应腐败花样繁多的万变。否则,遏住一个公款出国游问题,还会衍生其他许多新问题,修修补补,何时才是尽头。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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