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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宽容,不应成为"弱势"的"令箭"
www.fjnet.cn?2010-07-06 21:57? 郭杨阳?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的林某在超市偷东西被抓后,一再强调自己是孕妇,并对着超市保安破口大骂、竖中指。“我是孕妇,听说不会被警方处理。”林某表示。(7月6日东南快报)

记忆中在某个电视剧里看到过这样的情节:某准妈妈为了将来的孩子能热爱书籍,于是在怀孕期间特意看许多书,此谓之“胎教”。没有这方面的涉猎,所以,不敢妄言其科学合理性。但是,如果一个孕妇多次行窃成为惯犯,被抓住后还对着超市保安破口大骂、竖中指,那样估计对将来的孩子也好不了。而此事件最令人感慨的点在于:孕妇林某如此蛮横的理由竟是“我是孕妇,听说不会被警方处理”。

法律中确实有对孕妇行窃的特殊规定:如果孕妇的涉案金额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警方将对其进行上诉,等到孕妇产下孩子之后,再追究刑责。尊敬母亲,保护弱势体现了民族的儒雅、仁爱风范。而对于孕妇的涉案的特殊规定,则是社会宽容的表现。但是,如果这些宽容规定一旦成了某些人堂而皇之的借口,被曲解并利用的规则,那除了无语之外是不是还多了一层悲哀的成分?

俗语中有“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说法,当社会的宽容与爱心成了某些“弱势”为弱不仁,倚弱卖弱的“令箭”,旁观者能说的还有什么?

钱钟书先生有言:“老实人恶毒像饭里的沙砾,出骨鱼刺里未净的刺,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同样的,由我们的同情、爱心“扶植”起来的弱势,如果恶毒起来,对大家的伤痛也是巨大的,入骨的。

如此赘言,不是要反对“打磨”弱势群体“令箭”的一些规则,也不是反思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而是要劝解那些未成年、准妈妈、老年人们,当社会给予你们爱戴、尊重时,一定要用爱戴、尊重回复社会,万万不能带给社会不期待的“伤痛”。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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