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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请允许我向你“借”点东西
www.fjnet.cn?2010-07-02 18:46? 乔志峰?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官方否认咸阳官员私分价值4千万文物。6月,咸阳曝出官员私分价值四千万文物事件。30日,联合调查组组长称被私分文物中,大多数已经找到下落,目前只有不到10幅未收回。同时,他表示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7月1日《华商报》)

原来,咸阳官员并不存在所谓“私分文物”的问题,他们只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这样的调查结论令人喷饭。有谁借东西一“借”就是几十年从不言还?更何况这还是国家的文物!据说,因时间久远,“其中一名经办人已去世”。长此以往,是否有“死无对证”的可能?至于所谓的“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更是让人难以理解——个人凭什么私自“保管”国家的文物?他(或他们)到底意欲何为?为什么“相关部门”没有对此提出异议?如果此事未被曝光,文物是否就会一直被“借”下去、“滞留”下去、在个人家中“保管”下去?!

“借”文物不算“私分”,这种逻辑跟孔乙己老先生的“窃书不为偷”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这也能成为冠冕堂皇的免责理由,我就要向调查组的领导提出请求了:请允许我向你“借”点东西吧。“借”什么?你家里啥最珍贵我就“借”啥,你家里啥最值钱我就“借”啥。啥时候还?看情况吧。你不要不乐意,也不要舍不得,国家的文物尚且“借”得,你家的东西凭啥就“借”不得?慷国家之慨的时候如此大方从容,轮到自己头上了也要拿出点“风格”来嘛。

大量珍贵文物下落不明,恐怕远非一个轻描淡写的“历史原因”所能解释的。最起码,也要说清楚这个“历史原因”究竟是个啥“原因”。所幸的是,相关领导也承诺“等到调查工作结束时,调查组一定会把详细情况对公众真实、透明地公开”,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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