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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演练可曾先行告知
www.fjnet.cn?2010-02-22 09:29? 刘洪波?来源:南方报网    我来说两句

就事而论,山西此次地震传言,直接诱因在于当地为努力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修订了《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并且根据省政府安排,在2010年1月6—13日,对预案涉及的军区、卫生、民政、宣传等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查,为此,很多部门还专门开展各种地震应急演练活动。这些正常的演练活动,遭到了部分市民的误解,以为要发生地震了。

由此,我们必然要问一个问题:这个被误解的正常演练,是否先行向民众告知?省地震局网站在传言发生以后的辟谣中,对演练未置一词,只是强调“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如果不是有新闻媒体追踪传言来历,我们甚至不知道传言源自何处,而从媒体的追踪报道看,也没有迹象显示这一场多个部门的演练和检查事先对公众进行了通报。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现在,一些城市搞防空演练,施放防空警报,也会事先广泛发布信息,告知公众某日某时将拉响警报,以为安民告示,也算是实现起码的知情权。山西是一个处在地震带上的省份,人们对地震信息、防震减灾安排无疑会高度关注,但全省范围内实行防震减灾演练和检查,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却未能形成事先的广泛告知,未能使人们普遍知情。误解和传言的形成是否与此有关呢?

一个众所关注的事情,在未向民众广泛告知的情况下,产生了“等地震”的社会反应,我想,这里面可能是有因果关系的。如此,可以说有这样一次“等地震”的反应,实在不是什么坏事。这是公开性不够的正常果报。

一次大规模的防震演练与检查没有事先公开发布信息,我很难猜测这是有意保密还是无意疏忽。如果是有意保密,那是防震与防民并进的,这出于何种考虑,又有何必要?如果是无意疏忽,那也表明民众反应实在还没有纳入政府行为的日常考虑之中。不管怎样,这里面可以看出权力的故步,而它面对的是越来越能行动的市民。传言,可以说是一种对信息不灵的特殊形式(甚至是歪曲)的抗议。(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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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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