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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
www.fjnet.cn?2009-12-30 09:50? 夏昌奇?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阿伦特曾深刻地洞见到这一伦理悖论。20世纪60年代初,她以杂志特约记者的身份报道对一名纳粹战犯的审判。她发现,这个罪犯是如此的平庸无奇,完全不同于人们想象之中的恶魔形象。这个第三帝国保安总部的科长,忠实地执行了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计划。与其说他是个十恶不赦的魔头,不如说是一个在办公室尽职的官员。但正是这些“平庸的恶”导致了对犹太人的大屠杀。

当职责被体制部分地卸解掉,我们是否就无法追究政府官员个人的错失了呢?当然不是。加强舆论监督,完善任用制度也许不失为治标之法,但权力的相互制衡才是实现各负其责的根本。当权力无所顾忌,它尽可以操弄推卸责任的把戏。这并非掌权者的主观故意,而是出于权力的本性。权力从来不会愿意将自己束缚起来。

事情的另一方面,更容易为我们所忽视。当体系内的个体职责被摊薄的同时,身处体系之外的个体,在面对强势权力时,其本应承担的责任却面临被扩大的危险。法律,本是防御此类危险的最后屏障,一旦失守,则滥刑成为必然。权力的逻辑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对于一个庞大的体系来说,杀死一只有害无益的知更鸟,如同碾死蝼蚁一样轻而易举;但对于一个良性发展的社会来说,哪怕是最小的无辜伤害,都是应该避免的不必要的恶行。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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