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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乱官员”真相比官场名誉更值得围观
www.fjnet.cn?2009-12-13 09:07? 肖郎平?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 辽宁阜新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实名举报当地政法委副书记于洋聚众吸毒、淫乱的风波,似乎要偃旗息鼓了。新华社12月11日消息称,从辽宁省委赴阜新指导小组获悉上官宏祥涉嫌诬告陷害已被批捕,上官被指通过殴打威逼多名与其有两性关系的妇女书写举报材料并录音来捏造事实。
  
  这个结论再度引爆网络舆论,对辽宁调查结论普遍表示质疑。上官宏祥如何陷害政法委副书记?至少违背了两个常识。
  
  第一个常识是,当前政治生态环境下,区区一个人大代表的力量以事实扳倒掌握公检法大权的政法委要员都很难,何敢诬告?第二个常识是,如果上官宏祥要诬告于洋,完全可以采取更简单更有效的方式,何必采用这种牵涉人物众多自找麻烦的方式?
  
  更多的疑点在于,阜新当地警方第一次调查的诬告结论被公众质疑,下属监督上司,难以相信警方能做到公正。蹊跷的还在于,举报期间上官宏祥的工厂与保存在其内的大部证据毁于一场莫名大火,火灾发生原因被认定为电路老化。另外,网络盛传当地把被举报的淫乱场所采用吸尘器等手段彻底清洁。
  
  疑问无处不在。新华社的消息缘何无记者署名,令人怀疑该报道是如何出笼的?所谓辽宁省委赴阜新指导小组也颇为耐人寻味,如何指导?如果是地方政府主导的话,如何保证结论的真实性?该调查结果的权威性与真实性谁来负责,是指导小组还是阜新市政府?
  
  诸多违背常识以及政府部门工作方式的疑点,自然令公众难以信服并接受辽宁方面的结论。更重要的在于,辽宁方面必须撇清是否有维护官场声誉而牺牲公正的嫌疑?上官宏祥应该避免成为辽宁维护面子的牺牲品。
  
  而且,辽宁官方必须避免有意妖魔化上官宏祥的嫌疑。据新华社消息称,上官宏祥三次因盗窃、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入狱。辽宁方面或许是简单陈述事实,但释放这一信息的用意值得推敲,似乎暗示公众此人甚为邪恶所作所为不足信?必须澄清的是,上官宏祥是否坏人与“淫乱官员”真相之间并无冲突,何况坏人也可能做好事呢?
  
  因此,辽宁方面与其急于证明上官宏祥是坏人,不如真正扎实调查“淫乱官员”真相。退一步说,即使网民先入为主认定于洋有嫌疑是某种定性思维的负面作用,辽宁方面也必须公布上官宏祥陷害的证据,以事实来说服公众,而不是简单呈现一个空洞的结论。
  
  否则,公众就有理由认定,辽宁官方完全是一副“我说了算”的霸王姿态与幕后主导的潜规则,以致于不惜牺牲真相与正义,竟然运用最强大的公权力来捍卫辽宁官场声誉。
责任编辑: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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