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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跑”的广州城管是鹰还是鸽
www.fjnet.cn?2009-11-04 10:09? 周东飞?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在做客一档访谈节目时语出惊人:在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据说,这项“管城经”已成为城管队员培训内容之一,“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为“亲民城管”。

存在被当作合理之后,现象沉淀久了未免酿造出道理,城管不该跑的心理定势就是这样诞生的。也难怪河南南阳一名城管官员会说,“像绵羊一样,城管将无法开展工作。”数年前,深圳的一名城管面对粗暴执法的指责,也曾大声回应“我就是土匪!”在种种底气十足的铿锵之声中,听到广州城管官员要自己的下属学会“跑”,的确让人有点意外。

其实不该吃惊,类似的话广州市一名副市长6月份时就曾讲过,他说“如果人家暴力抗法,你别争那口气,马上解散回家,睡醒觉再研究怎么去收拾,千万不要与别人打架。”“解散回家”与“跑”之间,本无太大区别,何况这名副市长一再提醒城管“没有任何授权去棍棒执法”,其言其情均可嘉许。这段话最终没能给公众留下印象,是因为“解散回家”的说法被后面“像美军那样保持强机动性”的激励抢过了风头。这位副市长说,“必要时可以购买大巴,甚至成立交通科,需要时就拉队员过去。”

人们记住了“学习美军”却忘掉了“解散回家”,一方面在于这两种说法本身存在矛盾令人费解,另一方面也跟事态的发展有关。9月份,广州“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媒体注意到其中的一项措施,即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设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队,配合、协助城市管理执法。据说,“城管公安”的出现将使城管在暴力抗法中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得到根本解决。有了“城管公安”的“配合协助”,城管还需要“解散回家”吗?记忆的确是有选择性的,与其说它听从主观倾向,不如说它屈从于客观现实。

今番广州城管官员再次言及“跑”字诀,非道也,乃术也。在这位官员的阐述中,城管“跑”路可不是无原则的退缩,而是有特定条件的,具体是指“对方人数较多,违法场面难以控制,多方教育无效”的时候。说白了,这是要避免被动挨打。所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谓“亲民城管”,顶多算是过度解读。“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城管执法秘笈,从此可以更加成熟和圆满了,在种种主动出击的技法之外,又多了阴柔防守的一招——三十六计“跑”为上。

据说城管早有鹰派鸽派之分,其实即便以“柔性”代替“强硬”又能如何?武汉城管的“眼神执法”够温柔似水了吧,云南昆明的女子城管队被网民惊叹为“美人计”,这种种所谓“鸽派”的改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管执法中的痼疾。城管并非天生的恶人,他们同任何行当的从业者一样,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苦恼。媒体上有天门城管打死市民的消息,同样也有北京小贩捅死城管的新闻,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从来如影随行。

最终解决城管难题,必须以更宽的眼界去研究放权和收权的课题。城市管理要给底层民众留下经营和谋生的必要空间,此为面向社会的释放权利。城管执法的行为应尽早结束没有高阶法律来规范的状态,此为面向执法主体的收缩权力。收权的过程,其实也是授权的过程。只有在经过重新调整的法律权利义务框架中,城管与小贩之间才能找到真正的相安无事的平衡点,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也才能消除共同的触发因素。到那时,执法自然会是一种平和与规范的行为,谁也不用在长街窄巷间落荒而逃,无论小贩还是城管。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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