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
如何防止好心人被诬陷?有律师支招:帮扶前用手机拍下证据。有的网友还创设了《标准动作五步曲》,诸如通知家人亲友,询问老太姓名及子女职业等,其中有一条简直是搞笑,拿出一张纸,要老人写自愿接受救助声明。
见义勇为讲的是“义”字当头。面对歹徒,我们有很多人无所畏惧,敢于同犯罪分子进行殊死拚搏。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面对歹徒的尖刀利器敢挺身而出,而有人对摔倒在地的老人却不敢行个“义”字?
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舆论放大了对一些个案的宣传,给人感觉“世风日下,好人做不得”的印象,最典型的当数“南京徐老太事件”。也许类似的事件还能列举不少,但与泱泱中华美德故事相比,可称是大海与滴水的关系,不是主流。还有,在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眼里,视此类事为“小”而不愿为。在他们心目中,也许有一种“英雄”情结,他们想,如果面对是罪犯,会热血沸腾,会义无反顾向前冲。这种想法未免可笑,很难想象,平日则视“小”而不为的人,关键时刻能够有舍生取义的精神。解放军军官孟祥斌跳江救人前,如果想的是别人会不会以为是他把人推落下水的话,我们还能领略到英雄的风采吗?
为了保护自己,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妨在现场寻找几个帮手或记下他们的电话,事后留个见证。但大多数时候,网友建议施助前进行录音、拍照或摄像及签署声明都是不现实的。既然老人摔倒在地不能自立,一是说明摔得不轻,二是说明可能导致了其他一些疾病发生,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在此情况下,还有什么值得犹豫的?哪还有那么多时间去考虑或做这些“前奏”啊。
真正的见义勇为者,是懂得舍弃的,在“义”之前,忘却自己的名、权、利,才会勇为。(薛建国)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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