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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打打成龙这只“出头鸟”?
www.fjnet.cn?2009-07-22 09:50?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人民日报》连续两天(本月16、17日)刊发澳门黄金城:“北方汽车专修学校违规招生”的报道,而作为北方汽车专修学校的代言人,功夫巨星成龙也因此受到牵连,被不少观众认为有虚假代言的嫌疑。(7月21日新华网)

  以前,某某明星虚假代言之事一经披露,往往能激起网友的公愤,指责的口水如潮涌来,相关职能部门也能闻风而动。可成龙的虚假代言已曝光好几天了,可网友及相关部门却出奇的平静,既不见愤慨,也不见谴责。或许大家对此类屡见不鲜的虚假代言已有疲倦感,或许是基于对成龙公众形象的崇敬。

  坊间有言:“枪打出头鸟”。其实,在笔者看来,正因为成龙属公众喜爱的明星人物,正因为他在公众当中有较高的公信力,相关职能部门就更应打打这只“出头鸟”。“杀鸡给猴看”,或许对成龙虚假代言的惩治,或许让成龙为自己的虚假代言买单,对其他明星而言这比那单一的说教更具威慑力。

  近年来,演艺明星为相关产品做代言已是司空见惯。但随之而来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事件也屡屡发生:从日常生活用品、医药到学校、医院、房地产,种类五花八门,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屡遭公众诟病。今年曝光的范伟、张铁林、王刚代言的“加盟致富网站”等等,同样使公众激愤了一番。

  然公众的感受归感受,明星的此类虚假代言从未停止过。而之所以如此,就在于明星代言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被处罚的成本。据某广告公司透露,“即便一个很普通的明星,代言费都不会低于6位数,大腕级别的国际明星就更高了”。基于对利益的追逐,个别明星就置社会公德与法律于不顾,公然为虚假广告“摇旗呐喊”,扮演了不光彩的“骗子”角色。

  因此,面对公众的一片喊打声,相关职能部门不妨从成龙“开刀”,重拳猛击。首先,这是成龙咎由自取。无论成龙是上当受骗还是明知故犯,既代言就当承担法律责任;其次,能杀一儆佰;第三,以此为突破口,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事实上,也只有发现一起,从重处罚一起,不姑息迁就,才能有效地遏制明星虚假代言风。(陆志坚)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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