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办银行,宜早不宜迟?
www.fjnet.cn?2008-11-18?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一旦条例通过就意味着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被打破,“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11月17日《京华时报》)

  没有人能说出中国“地下钱庄”有多大的规模。浙江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盛益军介绍,由于缺乏专业的统计,目前浙江民间资本的具体规模很难掌握,据估测应在1500亿-2000亿元之间。而民间说法,仅温州民间资本就已经达到了6000亿元。如果放在全国,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所拥有的资金,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民间借贷因为没有制度规范,长期处于法治之外的灰色地带。

  地下钱庄、民间借贷的火热,在于两点,一是民间资本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不多,目前看,主要以银行、股市、楼市为主,但长期以来银行负利率,股市风险大,楼市也日渐走跌,民间资本急需一个增值出口;二是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不得不求助于民间资本,这为地下钱庄、民间借贷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市场需求。

  对地下钱庄、民间借贷的存在,国家在政策上一直没有相应的规范。这不仅造成民间借贷的无序,也无法满足民间资本的增值需要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雪上加霜的情况下,央行如果真的开始起草《放贷人条例》,规范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给予地下钱庄、民间借贷以合法地位,还可以加速中国金融体系改革,打破银行业的垄断。依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从2006年底开始,中国银行业对外资开放;2007年,有多家外资银行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从事借贷业务。中国的银行业已经对国外资本开放,如果继续对本国民间资本实施长期设限,显然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总之,无论从现实需要,还是从公平的角度出发,给地下钱庄、民间借贷一个合法地位,都是必要的。面对大量存在的地下钱庄、民间借贷,一味地封堵,并不符合实际,也消除不了它存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从法制的层面加以规范,让其有序发展,这是最理智的做法。可以预见,受全球金融危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影响,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将更加迅猛发展,而如何减少其风险性和无序性,出台《放贷人条例》是恰逢其时。(王攀)

(责编:吴颂洁)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