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被"解聘"是权先跑于法?
www.fjnet.cn?2008-06-18?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国内几大门户网站再次挂出有关"范跑跑"的新闻:他的教师资格证被教育部门撤销了,光亚学校也解聘了他。几则新闻再次掀起新的争议:先跑教师该不该被"吊证""解聘"?笔者认为教育部门此举不妥!

  到底是谁取消范老师的教师资格?邻导的一句"取消"就彻底了事吗?权能先跑于法吗?这一系列的问题急需澄清,笔者总觉事件有些蹊跷,对此做了一些分析。

  范美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消息是事实,但被谁撤销?据范美忠本人说:"6月11日晚上,校长告诉我,当天都江堰市教育局领导来到学校,对他说要转达教育部指示,撤销我的教师资格证,因此学校也不再聘用我了。"如果真是被教育部撤销,为何连正式文件都不见?而事后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此立即予以否认。但对于"范跑跑"为何还是被光亚学校解聘,他表示,取消"范跑跑"教师资格的应该是当地教育部门作出的决定。事件至此,水落石出,是地方教育部门"吊销""解聘"范跑跑。

  事前教育局纪委书记、党组书记等领导就范美忠的问题亲自到学校指示:"教育部已撤销范美忠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再聘用范美忠了。"一句空话就抵上教育部的文件,真是够牛的!这难道不是"权先跑于法"吗?如果是地方教育部门在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顶着广大网民的压力,才取消范美忠的教师资格的,那么对地震中那些豆腐渣工程你们顶的压力会更大,为什么你们扛得无怨无悔?难道你们忍心让幸存的范老师也像谭千秋老师那样用自己血肉之躯去扛如豆腐渣般的校舍?你们与其在范老师身上大做文章,不如从速高效地查明真相,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给地震中由于豆腐渣工程而冤死的幼小亡灵安息,还家长一个公道,以泄民愤。而事实上自《一虎一席谈》播出后,网民对先跑教师的批判逐渐转为同情,甚至理解。家长也没有砸人家饭碗的意思。

   在注重人文管理的今天,教育部门为何逼人于绝路,砸人家的饭碗?范老师充其量不过是个不具有高尚道德境界的人,不能像谭老师等那样具有自我牺牲的崇高精神,但他也并没有破道德的底线,更谈不上人格的卑微无耻。在生死抉择的边缘线上,先跑是求生的本能反映,选生是其权利。为何总喜欢拿道德大帽子扣人。至于为何没在走时说个"跑"字,几秒的瞬间,你能做何反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设身处地能咋样做?更客观合理地解释怕是范老师对地震应急措施的缺失 ,但这能归罪于他吗?至于事后他的偏激之词,真如他自己所说:出于对自己的人格和尊严的维护。究其原因我想更重要的还是媒体过分地炒作,在媒体竞争进入同质化时代,恳请我们的传媒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恪守道德底线,尊重人性地传播信息。让范老师疲惫的身心休息休息吧!

  匪夷所思的是教育部门大肆指责范老师先跑违背职业道德,可你们处罚不也先于法律程序,任意解聘教师你们做何解释?难道邻导的一句话就可以抵消应有的法律程序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认为处理范美忠,至少要履行下列程序:进行事实调查,并形成证据;在处罚之前举行听证;作出正式的处罚文书,告知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送达相对人范美忠;处罚文书中要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说范老师先跑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那你们不按规章执政不是先跑于法吗?

  在崇尚道德建设,推进法制建设的今天,破道德底线会受到大众的唾弃、谴责,何况范并没有破,那么违法操作,权大于法更是大众不容的!(杨红兵)

(责编:徐嵘)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