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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缇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www.fjsen.com?2012-01-21 11:16? ?来源:《红旗文稿》 我来说两句

(三)民主法治

民主法治,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这就是我们的民主观。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是切实的、具体的,因而是真实的民主,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实质上是少数人垄断公权力、为少数人服务的民主,是形式和内容相分离、原则与实践相脱节的虚假民主。

(四)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就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公平正义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但在以往一切剥削压迫制度下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的道义废墟中孕育生长的,它从诞生之日起,就占据着公平正义的制高点。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改变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历史命运,在实现社会平等和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进步,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道义吸引力的集中体现。

  • 责任编辑:王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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