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提到新的高度,确立了制度建党的理念,建构了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体系框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第一,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明确提出了健全党规党法和民主集中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任务,为党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第二,提出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邓小平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第三,建立健全党中央工作制度。制定了《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试行》。第四,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作出了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党的十二大通过了设立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决定。为解决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新老交替、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实现干部年轻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五,健全党的生活制度。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澳门黄金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恢复和加强了纪检监察制度建设。第七,提出了探索靠改革和制度建党的新路。提出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四、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党的历史方位发生的重大变化,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澳门黄金城:制度建党的思想,党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深化发展的阶段。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既继承邓小平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又特别强调在实践中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把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进到新的阶段。第一,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江泽民强调:“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 第二,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江泽民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澳门黄金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第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共中央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新阶段。随后中央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规范民主生活会。党的一系列民主生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县以上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普遍提高。第五,严肃党的纪律。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纪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规定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遵守的六条准则。第六,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中央组织部作出了《澳门黄金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对党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研究党执政所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的制度。第一,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立代表大会在党内的权威地位,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保障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第二,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党的“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第三,强化了领导班子考评制度。中组部下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第四,完善了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五,加强了党内监督制度。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第六,中共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纪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